性別平等政策是所有社會平等政策的基礎,女性主義所強調的平等多元、尊重差異,以及近年來國際組織所倡導的性別主流化策略,強調將性別及弱勢觀點納入各項政府決策的主流思考,更強調決策過程中婦女與弱勢的參與,也是促進社會其他面向如族群、階級等社會平等的最重要理念與方法。「在地安居、平等多元」是我們對台灣社會共同的願景。(詳細內容請參考:http://iing.tw/policy_white3_1.aspx )
1.參政、決策與性別主流化
l 恢復總統府性別主流化諮詢顧問小組的運作,並於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等政府機關建立性別主流化推動機制。
l 強化地方政府的性別主流化工作,健全縣市婦權會以提高女性參與地方政治事務的機會與能力。
l 積極促進女性參政及結社,廣置常設性民主審議委員會,各級政府首長、部門主管及民意代表等公職與委員會委員的任一性別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
l 政黨補助金用於提升社會弱勢與性別的參政機會與能力
l 強化2012年即將成立的專責單位「行政院性別平等處」。
l 促使國會主動監督行政部門落實性別平權政策,政策與人事提名審薦過程,應更實質性地檢視政策的性別觀點以及人選的性別意識;並在立法院內建立符合性別平權價值的內規,約束國會議員的性別歧視言行。
2.公共托育、照顧與友善就業
l 建立以社區為基礎的托育照顧與長期照顧系統。
l 社區托育照顧系統應含保母支持系統、托育中心、課後照顧系統以及供保母或家屬帶小孩使用的兒童會館。
l 社區長期照顧系統應含居家服務與居家照顧、預防老年失能的樂齡中心與失智者支持中心、家屬支持中心及照顧機構,並關注照顧者的身心狀況,提供照顧者諮詢專線、喘息服務、教育訓練等支持性服務。
l 加速建構長期照顧體系,逐步推動實施長期照顧保險,提供全民多元化與多層級、連續性的照顧服務,並採取配套措施,推動家庭照顧者週休一日。
l 建置以社區為基礎的公衛照護系統,重建衛生所之功能。
l 搭配無障礙的社區空間與無障礙公共交通的改善。
l 社區托育、長期照顧及公衛照護系統的建置將創造非低薪的在地就業機會,打破傳統職業區隔,使男性有機會參與照顧老幼病者。
l 推動並落實企業實施「工作與家庭平衡」(友善職場)措施。
l 推動性別友善職場及企業社會責任,減少女性就業障礙,落實申訴機制,加強勞動檢查。
l 協助婦女學習並行使勞動三權。
3.教育、媒體與文化
l 責成教育主管機關和各級學校全面貫徹性別平等教育法。
l 除落實家庭教育法之外,應尊重並支持多元家庭,如單親、重組、新移民及同志家庭等。
l 男性相關教育:加強認識多元性別氣質,解構傳統男性陽剛霸權觀念;鼓勵男性參與家庭、承擔父職角色;結合男性一起推動反對任何形式性/別暴力之行動。
l 透過各種教育管道培養民眾具備媒體識讀能力。
l 針對傳統習俗、年節與宗教儀式進行檢視,結合相關部門,改革有違性別平等之儀式或禁忌,提倡符合平等且具創意之新做法。
l 制訂相關政策法令並提供資源,持續蒐集女性史料、獎勵舉辦女性/多元文化活動,多方培植女性/多元文化人才。
4.人身安全
l 建立具性別意識的司法環境,啟動司法體系性別主流化。
l 建立犯罪資料庫,進行長期、整體及區域的資料分析,並強化加害人處遇與社區監控,對高危險性侵害犯出獄後強制治療與追蹤。
l 增加家庭暴力、性侵害與性騷擾防治工作中,在第一線提供被害人相關服務社會工作人員之人力配置,並落實對第一線工作人員在工作環境中的人身安全保障。
l 各層級警政機關應設立女性人身安全組別或編制,增加女並提高參與警政決策之女性警政人員之比例。
l 消除人口販運與不當剝削,擴大國際合作,檢討移工與移民之仲介制度,提供被害人保護服務,強化人員訓練和案件處理效能,實施反歧視教育。
l 進行環境空間及交通政策性別影響評估檢測,落實保障女性夜行安全,並規劃性別友善的環境設施,提供全民無障礙的公共交通。如修改相關建築法令,於建築 物的設計中考量女性使用的安全性(例如:公廁位置、大樓安全梯的能見度、緊急求救鈴的裝置等)、加強夜間照明及治安死角巡守等。
5.多元性別與多元家庭
l 推動多元性別/文化教育。
l 保障同志、跨性別、原住民、新移民等勞動權益。
l 保障多元性別之公民權,立法保障無分性別、性傾向、性關係之伴侶權。多元家庭權益法制化。
l 強化性平專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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